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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园林局石家庄市园林局是主管全市园林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一、职能调整(一)新增的职能1、负责民心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2、负责城市“绿线”的管理工作。(二)强化的职能l、强化对园林绿化依法行政及监督管理。2、强化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管理。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园林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向立法机关提出制定、修改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二)负责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参与建成区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和有关防护林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负责广场、公园活动的审批。(四)依照《民心河管理条例》,负责民心河的建设和管理。(五)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监督检查城市各类绿地的达标情况;审批、验收城市建设项目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布局;申报和审批建城区内占用绿地、伐移树木等事项。(六)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管理、监督、检查全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负责全市从事园林绿化和园林绿化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七)制定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和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组织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成区园林绿化工程立项、融资及各种专项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九)负责制定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科研计划并组织重点科研项目试验研究;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工作。(十)参与市建成区圃地、花木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进入城区苗木花卉的检疫及苗木花卉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十一)负责市辖区、各县(市)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参与组织和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十二)负责全市园林绿化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外地进市从事园林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办理进市登记及市场准入手续。(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